第一节 门类齐全的官学教育
官学教育在宋代教育中占有显著的地位。宋代的官学教育有中央官学和地方州县学之分。北宋初年,承唐末五代干戈扰攘之余,无论官学、私学,其制度并不十分完备。到了仁宗以后,历经改革科举和教育体制,各级学校才逐步发展起来,制度也开始渐趋完善。
一、中央官学
宋代初年的中央官学主要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武学、医学六所,宋徽宗时期,又一度增设算学、书学、画学、广文馆、宫学和宗学等诸学。
(一)国子学
宋初设国子监招收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弟为学生。太宗端拱二年(989年)改国子监为国子学。淳化五年(994年),仍旧为国子监。国子监在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建太学以前,为最高学府。太学设立成为最高学府后,国子监演变成中央教育管理机构。如果说唐代国子学大体上还是高级门阀官僚的子弟学校,那么到了宋代国子学便已衍化成了高中级官吏子弟的学校,已丧失其贵胄子弟专门学校的性质。而实际上,伴随着门阀世风的衰落,北宋初年,在国子学肄业、附读的学生,又大大突破了入学资格的局限,有不少低级官吏的子弟,甚至寒素子弟也进入国子学听读。开宝八年(975年),鉴于国子学中既有“系籍而不至”的挂名生员,又有虽不“系籍”而旁读的实际生员,对于这种混杂的学生队伍,朝廷便特许:“其未入于籍而听习者,或有冠裳之族不居乡里,令补监生之阙”。太平兴国九年(984年)又明确规定可收录收补包括低级官吏在内的一切官员子弟“发解”,“不必附监听读”便可入学。景德年间(1004—1007年)进一步规定:文、武朝官的嫡亲子弟可附国子监“取解”,而“远乡六寓京师”的一般举人,只要“文艺可称”,并有同乡或本地朝廷命官作保,经国子监长官验实,也准许“附学充贡”。至此,尽管宋代的国子学几度变化,但其入学者出身品级仍是比一般官学为高。但这些贵胄出身的子弟只求出身,无意问学,国子学管理松弛,加之生员伪滥,其办学效果可想而知。马端临说:“科场罢日,则生统一散归,讲官倚席,虽限以听学之岁月,而不能强其久留,反以淹滞为困。”[1]国子学、国子监衰败,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世族势力的衰落,品官地主势力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