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以二体言之,山下有雷,雷震于山下,山之生物,皆动其根荄,发其萌芽,为养之象。以上下之义言之,艮止而震动,上止下动,颐颔之象。以卦形言之,上下二阳,中含四阴,外实中虚,颐口之象,口所以养身也。故君子观其象以养其身,慎言语以养其德,节饮食以养其体。不唯就口取养义,事之至近而所系至大者,莫过于言语饮食也。在身为言语,于天下则凡命令政教出于身者皆是,慎之则必当而无失;在身为饮食,于天下则凡货资财用养于人者皆是,节之则適宜而无伤。推养之道,养德养天下,莫不然也。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蒙》之初六,蒙者也,爻乃主发蒙而言。《颐》之初九,亦假外而言,尔谓初也。舍尔之灵龟,乃观我而朵颐,我对尔而设。初之所以朵颐者四也,然非四谓之也,假设之辞尔。九,阳体刚明,其才智足以养正者也。龟能咽息不食,灵龟喻其明智,而可以不求养于外也。才虽如是,然以阳居动体,而在颐之时,求颐,人所欲也,上应于四,不能自守,志在上行,说所欲而朵颐者也。心既动,则其自失必矣。迷欲而失己,以阳而从阴,则何所不至?是以凶也。朵颐为朵动其颐颔,人见食而欲之,则动颐垂涎,故以为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