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晓之以理
说服别人一定要懂得晓之以理,善于晓之以理。理,就是道理;晓之以理,就是讲道理。简单的事情,用小道理,一两个典型事例,再加上简明、扼要的分析,就可以讲清楚,说服别人;复杂的事情,用大道理,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触动一点就可能牵动全局,必须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进行一系列的说服工作,从而如水到渠成地得出结论。这个结论不宜由自己单方面推断出来交给对方,最好以征询意见的口气与对方共同探讨得出结论。让他把你的意见、主张,当作自己寻求的答案,自愿接受。
有人曾经这样说:“说服的关键在于帮助对方产生自发的意志。”所以,说服,并不是让对方在理论上获得理解而进行的“解说”,当然,也不是强迫对方在无奈的情况下被动被说服而行动。
现在,可以想象,如果我们想让一个人对一件事情的态度有某些改变,或者想让他接受一种新思想,采纳一个好的建议。但是,不巧的是,这个人非常固执,很难接受别人的想法,他始终认为自己的思想是最有价值的,根本就不管别人的建议是如何好。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让这种人改变原有的思想观念,并按照我们所提供的正确方法做事呢?或许我们能从这个故事中得到一些启示:
1939年的初夏,美国物理学家西拉德心急如焚:纳粹德国把许多科学家搜罗到了柏林,同时还有从捷克铀矿区弄来的大量的铀。西拉德敏感地意识到这是个危险信号!如果希特勒手里有了原子弹,后果将不堪设想。于是,西拉德找到爱因斯坦,给美国总统罗斯福写了封信,信中希望总统重视原子弹的研究,在德国之前制造出原子弹。他们委托美国总统罗斯的私人顾问、著名的经济学家萨克斯向罗斯福总统转交那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