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公元46)九月,因地震制诏:“遣谒者案行,其死罪系囚在戊辰(地震发生日)以前,减死罪一等;徒皆弛解钳(除去钳具),衣丝絮(允许穿丝絮)”。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十月,“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宫刑狱名),其女子宫(幽闭)”。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二月,“遣使者举冤狱,出系囚”。同年四月,“诏令天下系囚自殊死已下及徒各减本罪一等,其余续罪输作各有差”。建武三十一年(公元55)九月,“诏令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
除直接的赦囚减刑之外,刘秀又将自汉武帝以来设置的中都官狱二十六所全部省罢,只保留了廷尉和洛阳的诏狱。这样一来,犯人的数量随着监狱的减少也自然减少。
最后,坚持宽刑轻法。建武十二年(公元36),太中大夫梁统上疏,“以为法令既轻,下奸不胜,宜重刑罚,以遵旧典”。这位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今宁夏固原东南)人,出身于富豪家庭,“性刚毅而好法律”,更始朝拜酒泉太守。及更始败,他与窦融等起兵保境,迁任武威太守。平灭隗嚣后,梁统受封成义侯。没有过多长时间,与窦融等人来到京师,以列侯奉朝请,官太中大夫。他在朝廷,曾经多次上疏言事;这次又针对轻刑的问题,坦抒己见。
刘秀把梁的奏章交给三公和廷尉展开讨论,“议者以为隆刑峻法,非明王急务”,结果否定了这个意见。不过梁统还真有点认死理,于是再次上言,申明自己的观点,“愿得召见”,或“对尚书近臣,口陈其要”。刘秀明确主张轻刑,自然不愿为此再多啰唆,便派尚书接待他。梁统倒很认真,把自己的看法一五一十地陈述了一遍。尚书把情况如实汇报上去,梁统自这以后就眼巴巴地等候回音,却一直没有下文。实际上,这正表明了一种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