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罗马法律体系并不是被强加的,而是被探寻和被接受的,它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金砖五国”中有四个国家属于罗马法系,同时也与印度保持着对话。罗马法律体系由于其内容之完整、体系之严密而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对于继受罗马法系的国家而言,它不是被强加的,而是被主动寻找和接受的,同时它也与世界其他的法律体系保持对话。用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的话说,罗马法律体系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
实际上,国际法中的许多原则都受到了罗马法的启发,即使在人类最近的几个世纪中它随着现实的变化而不断改变,这几个世纪的主要特征包括立法权由国家垄断、殖民主义、后殖民主义以及国际债务的不断深化。
在此,我们不需要引述一些历史事件就能看到“金砖五国”中的四国——巴西、[19]俄罗斯、[20]中国、[21]南非,[22]尽管有着极为不同的历史和文化,都继受了罗马法律体系,承认了其基本原则与逻辑体系,虽然在方式和程度上有所区别。关于“金砖五国”中的第五个国家印度,笔者认为也可以就下面将要论述的一些基本原则与罗马法系展开对话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