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在文化学的研究方面,马克思主义者也做出过贡献。从李大钊、瞿秋白、杨明斋到毛泽东和张闻天,都发表过关于文化理论问题的精辟见解。特别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所阐发的一些观点,如认为“一定的文化(当做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早已成为概括文化和政治经济关系简明扼要的经典之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却没有建构起关于文化学的理论体系。
第二节 社会学、民族学和民俗学的演进
一、社会学
西方社会学在清末时开始传入中国,严复、章太炎等人为其先驱。民国建立后,其传播范围日益广泛,研究水平不断提高,逐渐形成较为独立完整的学科体系。在民国新兴的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之中,社会学的发展是较为突出的。
民国社会学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912—1927年为其形成或奠基阶段;1927—1937年为其成长阶段;1937年以后为建设阶段。其在形成阶段,又以五四运动为界,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五四运动之前,社会学在中国尚处于萌芽状态。这一时期诞生了我国最早传播社会学的团体——北京社会实进会(1913年成立);出现了第一个大学社会学系——美国人葛学博教授创办的上海私立沪江大学社会学系(1913年成立);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也分别于1916年和1917年较早地开设了社会学的课程。陶孟和与梁宇皋合著的《中国乡村与都市生活》,于1915年出版,这大约是我国学者出版最早的社会学专著。此期问世的值得一提的社会学著作,还有陈长蘅的《中国人口论》(1918),它是国人最早论及中国人口的专著,也是我国使用统计图表讨论社会问题的嚆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