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师范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英国的师范教育发展较晚。最初几乎是任何人都可以充任教师,教会学校则一般由僧侣担任教师。18世纪末,为了解决入学人数增多与教师质量低且数量少之间的矛盾,非国教派信徒兰卡斯特(J.Lancaster,1778—1838)和国教派传教士贝尔(A.Bell,1753—1832)分别在各自的办学实践中创立了“导生制”(也称兰卡斯特—贝尔制)。这种教学制度实际上已经具有培训小学教师的因素,可算作英国师范教育的最初形式。导生制规定,被选拔出来的“导生”年龄应在12岁左右,需要接受为期大约三个月的训练。每天早晨导生用两小时跟随教师学习各种知识,同时训练教学方法,然后由他们把学得的知识转教给一般学生。在当时师资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导生制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1840年,枢密院教育委员会第一任主席凯·沙图华兹(James Philip Kay Shutleworth)以个人名义创办了一所旨在培训贫穷儿童教师的巴特西师范学校,也称圣约翰学院。1844年,该学校转由全国贫民教育促进会管理,主要致力于为制造业和采矿地区培养师资,成为英国师范教育的开端。此后,还创办了专门培训师资的训练学院(Training College),学习年限为两年,寄宿制,另有一年的教育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