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是把一井九百亩,按照九宫格分为九块,每块一百亩,居住八家人。其中,中间一块为公田,另外八块一家一块。八家各耕各的地,并共同耕种公田,自己的一百亩收成归自己,公田的收成归公家,这就是周朝的井田制。随着公族大夫被废,分封贵族的采邑逐渐取消,地都归国家了,以前贵族圈地分区小规模的井田就不合适了。于是打开格子线,铲除田岸围墙,形成整块的大农田,这就是“开阡陌”。阡陌,就是田间小路,小路不需要了,也成为田地,这就是尽地力,产量也因此提高了。
井田制一废,税收制度自然也随之改变,以前的税收制度叫“助”,八家一起助耕公田,把公田的收成上交了,私田的就归自己。现在公田没了,都是私田,就改为“履亩而税”,按田亩的实际收成收取一定的比例。认田不认人,土地的自由买卖、转移兼并也随之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