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住地,青铜卣被保鲜膜里三层、外三层地包了个严严实实。当晚,赌输了的考古队长自罚了三杯,当然啦,所有考古队员也没闲着,痛饮!
工地发掘完成,回到北京,青铜卣里边的液体被提取出了少许,经检测,当真是酒,三千多年前的酒啊!
喝酒,壮胆,胆子大,赌性就大,酒与赌本是孪生,同根同源,当然了,考古队长的赌是另一码事。
商人好酒,嗜酒如命,也因酒误国。周在灭了商以后,接受了商的教训,发布了《酒诰》,并劝诫老百姓少喝酒,但是,令后人不可思议的是,禁酒的周人却发明了酒令。
周代,不管干什么都讲究礼数,所谓“悠悠万事,为此为大”,就连喝酒,周人也没忘了按照礼数推杯换盏。为了规范喝酒的秩序,周王朝还专门设立了“掌酒之政令”的叫作“监”“史”的酒官。在酒席上,你喝你的,酒官监督酒官的,如果有人胆敢趁着酒兴违反规矩,也就是失了喝酒的礼数,就会遭到酒官的严惩。
汉初的《韩诗外传》上说:“齐桓公置酒,令诸侯大夫曰:‘后者饮一经程。’管仲后,当饮一经程,饮其一半而弃其半……管仲曰:‘与其弃身,不宁弃酒乎?’”这段话的大概意思是,齐桓公制定了酒令,凡是喝酒落后的就罚一经程。经程是当时的酒杯,管仲喝酒落在了最后,应该罚喝一满杯,管仲在喝了半杯以后说:“宁可不要酒,也不愿不要命。”《韩诗外传》的记载显然没有了礼数,多了酒法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