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宋世曰月椿库,曰防椿库,曰封椿钱。如今之银钱曰存项,曰某项,又有曰椿发,曰椿办,曰椿管,则为活用之字。
《征榷六》:“宋时勘合钱,每贯收十文。”
按:即今之税契司尾也。宋时亦名曰钞旁定帖钱。钞,即契也。旁帖,即粘尾也。
《市粜一》:“谨守重流,而天下不吾泄矣。”注:“谓谨守谷价,不使流散。”
按:“粟有所渫”之渫,与此流字为韵。
《玉篇》:“蛮夷以财赎罪曰赕。”
《国用一》:“并不给干。”
按:南齐仕宦,皆给以僮干,亦禄赐之类,即仆役也。
《刑二》:“景四年,师侏儒当鞫系者,颂系之。”注:“颂,读曰容,容宽不桎梏。”
按:颂系,即今刑部之保外不收系也。
“楚王英之狱,每上彭考。”注:“彭,即榜也。”
按:今刑具俗称为上彭字。
《兵九》:“候将来衮同再试。”
按:衮,亦或作滚,衮同。今雅语或作汇同,俗语作连同。
《兵十一》:“豪右辜榷。”注:“辜,障也,榷,专也。谓而自取其利。”障余人买卖,而自取其利。
按:障塞他人之买卖,而己独专之。豪右辜榷,犹今奸商把持。
《职官五》:“六部监门条,仍今六部,踏逐奏差序位。”
按:踏逐,犹云日逐,盖随时奏请更换也。
《职官十》:“大理卿篇:左右各五案,如左厅曰详刑案、详谳案,右厅曰左推案,右推案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