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警方对他深入调查却发现,海伦斯有很多犯罪记录:在他13岁时曾因为非法持枪而被捕,并在他的家中搜查出大量的武器,由于当时他年纪小,所以没有被定罪。可是,不久后他又因为盗窃而再次被捕,结果,被判在圣彼得学院接受管制3年。他在16岁时被释放,由于成绩优异,考入了芝加哥大学电气工程专业修读。可在此期间,他恶习难改,犯下了几起入室行窃案。但他声称,自己之所以这样做,只是缓解压力的一种途径。
后来,警方在他的宿舍中搜查时发现了有关谋杀和盗窃的证物。警方立刻将他与之前的“口红杀手”联系在一起。为了能够将海伦斯定罪,警方对他采用了暴力审讯的方法,比如:对监狱中的海伦斯施加野蛮手段;采用“高科技的手段”——用硫喷妥钠(俗称“吐真剂”)以让他交代事实,但却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
在法庭上,警方提供了关于海伦斯犯有谋杀案的证据:苏珊娜家中的敲诈信笔迹与被害者弗朗西斯家中的口红笔迹在鉴定后完全一致;敲诈信背面所提取到的指纹也与弗朗西斯家中的门把手上的指纹相吻合。这些指纹都是海伦斯的,另外,在海伦斯宿舍中发现的两本书籍,正是在苏珊娜失踪当晚丢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