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之后,武帝临危,才立一个8岁的孩子刘弗陵为太子,是为昭帝,而武帝也将太子的亲母赐死,以避免“主少母壮”的局面,而霍光等即被托“行周公之事”。
霍光:外戚的最高典范
汉朝皇后平日无实权,也任皇帝弃废。只是皇帝一死,皇后成为皇太后,收玺绶,对择嗣有决定性的影响。这一安排,就更使外戚的地位突显。
——黄仁宇《从霍光到王莽》
汉武帝末年,由于长时期的战争和严刑峻法,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在民怨沸腾的情况下,汉武帝不得不下“轮台罪己”之诏,宣布“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表示要与民休息,发展生产。
霍光于公元前87年受汉武帝遗命,以大将军的身份辅助8岁的昭帝。昭帝在位13年后去世,昭帝无子,霍光迎昌邑王刘贺继位,不出一月,因昌邑王“昏乱”,夺去他的皇帝玺绶,另迎武帝曾孙刘询登极,是为宣帝。6年后,霍光去世。传统历史学家把霍光比做周公,他受命时,已“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出则奉车,入侍左右,小心谨慎,未尝有过,为人沉静详审”,表现得相当忠心耿耿。
在霍光执政的时期,由于继续执行汉武帝后期的政策,所以一度飘摇的西汉王朝又重新稳定下来,并且有了一定的发展,史称“昭宣中兴”。为了做到轻徭薄赋、发展生产,昭宣时期,霍光曾7次颁布了减免田租、口赋及其他杂税的命令,6次颁布赈贷种子和粮食的命令。凡遇郡国遭受地震、水旱之灾,当年的租赋徭役就全部免除,以减少农民破产和流亡。由于这些政策的实施,西汉的经济逐渐得到恢复,农业生产开始回升,至宣帝时,谷价降到每石5钱,边远的金城(今兰州市)、湟中(今青海湟中)地区,每石也不过8钱,成为西汉以来最低的谷价记录。沿边地区还设立了常平仓[6],以调剂边地的需要,成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