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问:“开庭前没有向法庭提交的理由?”
季晋源回:“因为证据今天才拿到手,是一份有关被告人妮小燕购买日式料理刀的实证。这份证据能证明,被告人妮小燕是预谋杀人,她为了杀人做足了准备。”
审判长同意提交,不过在庭后也准备训诫他。
证据提交上法庭,这是一份关于妮小燕闺蜜在案发前三天,在网上购买日式料理刀的证据。
季晋源说:“审判长,被告人妮小燕指使自己的闺蜜去网上买日式料理刀,并且向其闺蜜谎称自己是用来做日料。她的闺蜜看到报纸报导本案后,一直遭受良心的谴责,昨天找到我,向我提供了证据。”
这么巧?李星妍不信他。
“她不仅提供了网上的购买记录,还提供了一份家中的监控,监控能证实,她亲自把刀交给被告人妮小燕。而被告人妮小燕接过放进了随身的包里,刚好凶案现场也有她的包及那把日氏料理刀。我方认为,这已经形成完整的凶杀证据链。这些证据能有效证明,被告人妮小燕做足了杀人的预备准备,并且在凶杀过程中,砍了被害人整整20刀,她是有目的,并且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这一切与被告人宇航无关,被告人宇航只是在不幸的时间内进去,然后被栽脏而已。”季晋源条理分明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