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谈“境界”一般总是着重把它理解为一种精神境界,而且是个人主观的东西,西方现当代思想家们谈“生活世界”则不单纯是把它理解为精神性的、个人主观的东西,而且更着重讲生活世界所包含的物质的、社会的、客观的方面。
[1] J.Habermas,Theorie des Kommunikatiren Handeln Bd.Ⅱ,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Bd.Ⅱ.S.293.
[2] 参见高宣扬:《当代社会理论》上卷,285、390、391、402页;下卷1177~1179页,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
二、境界的形成
1.境界的独创性与客观性
任何一个人都是无穷关联的网络上的一个聚焦点,每个人所聚焦的无穷关联的形式各有其独特性,因此,每个人的境界乃是千差万别、各有其特性的。正因为如此,每个作为具有“灵明”的人的境界才自有其仅仅属于个人特有的主观能动的方面,境界的独立自主性、创造性和自由才有可能。但境界的独立自主性、创造性和自由又是与天地万物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的,每个人的境界都是由天地万物的无穷关联形成的,这无穷的关联包括自然的(例如生长于不同地理环境的人有着相应于其所属的地理环境的不同境界;另外,每个人的遗传因素也是影响人的境界的自然因素之一)、历史的(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境界)、文化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有不同的境界)、教育的(受不同教育的人有不同的境界),如此等等,以至最切近的关联如个人所处的具体环境和具体遭遇(每个人的具体的生活经历会造成各不相同的境界)。这些关联往往是不能完全由个人自由选择的,它们是每个人的境界之所以能形成的客观因素。我们虽然很难按这些关联距离境界之形成的远近强弱程度排出一个有等级的表格,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可以说,境界是一个有层次的结构网,有深层次的,有浅层次的,即是说,有的关联对一个人的境界的形成起着深远的作用,有的则只是起着表面的作用。